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期限是如下规定的:
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的执行机构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找法网提醒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
(1)房地产开发单位;
(2)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
(3)购房人(业主)。
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1)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2)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
(4)保安的管理;
5.其它内容。
物业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