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的房产不可以过户,一般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会被强制执行用于偿还债务,所以不可以过户给他人。
找法网提醒您,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法定情形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的被执行人。
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如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房产不能过户的原因: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12.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在房产不过户的情形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公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公证后应当办理过户。因为过户登记后,才能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