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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

2021-11-1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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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现如今的企业的经营的成本最多的要属劳动用工的成本。如果劳动用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的话,还有可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造成更大的损失。那么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解除劳务合同怎么算赔偿,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解除劳务合同怎么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

 (五)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六)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解除劳务合同怎么算赔偿,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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