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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孕妇之死揭露中国病人权利缺失

2012-12-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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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北京孕妇死亡事件,有人在讨论那个想当官的偏执男人,有人在讨论医院依法办事的程序。但我们似乎忘了孕妇的权利,本可以抢救的两条生命死在各种扯皮和所谓的制度上。如果说那个居委会和救助站,肖志军和那个医院都在按制度和经验行事,如果说他们都没错,那么谁错了,

北京孕妇死亡事件,有人在讨论那个想当官的偏执男人,有人在讨论医院依法办事的程序。但我们似乎忘了孕妇的权利,本可以抢救的两条生命死在各种扯皮和所谓的制度上。如果说那个居委会和救助站,肖志军和那个医院都在按制度和经验行事,如果说他们都没错,那么谁错了,总不至于是孕妇李丽云。唯一可以说的是目前的制度漏洞,用有问题的制度来替那些活着的人和机构辩护,本身就不是那么正义的事情。因此,如何用更好制度来维护病人的权利,如何用更好的程序来保卫绝对的生命,将是我们所有人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也是需要我们去建构和完善的。

居委会为了规避计生风险,救助站强调遵循救助原则,而医院也表示遵守了规则,请示领导,并找对事态没有清醒认识的肖志军签字。我们需要追问一个问题,制度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杀人”?如果制度是为了救人,可是人怎么又死了呢?一路走来,李丽云作为病人的权利是一直没有得到保障的。


由于对母亲命运天然的关切,11月22日晚上,一位还来不及成为母亲的孕妇之死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反复看了当时已有的影像,在镜头里,那个叫肖志军的男人是撕裂般的痛苦和哀嚎。那种带些绝望般的悲伤,是伪装不出来的。可以看出,他和已死的女人的感情是真切的,但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他不签字以增加李丽云存活的机会呢?


带着这个最初的疑问,开始了我的采访。在刚开始的几天,全国20家左右的媒体蜂拥而至,一波接着一波地询问肖志军。


弄不清的签字真相

在和肖志军相处、询问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对他的印象。他表示了他一直想要当国家领导 人的梦想,尽管显得有一些不切实际,但我对他抱有这样的梦想,是充满尊重的。他来到北京,很少干活,他觉得自己干不了体力活。而在李丽云怀孕之后,他们在辛庄的日子,几乎都是靠李丽云母亲李小娥的微薄汇款。有时几天不吃饭,最多分食一碗面条,如果不是有面馆老板佐证他们的窘迫,我写出来,读者都可能不会相信。两个身体健康的青年人,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窘境。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政府、其次是家庭,而不是首先自力更生。对于肖志军的懒惰,我是轻视并痛恨的。也正是他不脚踏实地,所以才显得他的梦想是“妄想”。


在此事的演进中,衙西居委会和石景山救助站也充当了一回推手。衙西居委会的一位中年妇女,分管计生的陈国辉和她的同事,推走了孕妇李丽云。肖志军夫妇被送到石景山救助站后,救助站没有提供一张本该提供的车票,当肖志军表示要将李丽云留在救助站而自己出去找钱时,也遭到了拒绝。肖志军夫妇的贫穷,加上这一连串的推力,最终将事情送到临界点上。


就医院的三个多小时的真相,我至今仍然觉得有必要再次关注,特别是签字过程。关于三份签字的质疑,我在我之前的报道——《孕妇之死:“拒绝签字”背后的悲剧人生》中已经提了出来。肖志军表示他此前曾签过同意手术,肖志军的此说法还可以在央视社会纪录栏目的录像中查证。当时我很想深入调查核实真相,但医院不回应。肖志军可能撒谎,但万一肖志军没有撒谎呢。我反复核对笔录,最终,我觉得,是需要把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医院拿走第一份同意手术签字书,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我就担心有那么一点点可能性,我担心如此重要的细节被放过了。所以,尽管确实有一些阴谋论的设想,但我还是将疑点表达了出来。

在发稿之后,此前给我透露现场的目击者表示他还有情况没有告诉我,他表示,他不告诉我更多情况的原因是,在医患关系很糟糕的处境下,有那么多的好医生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他不想把事情弄得更糟。这更加增添了我对签字真相的困惑。如果有目击者看到有更多的情况,希望能够站出来说话。现在更迫切的是,需要更多的事实。


有同事表示,肖志军说话不可靠,不要尽相信他的。为什么我有那样一个万一?这与我对肖志军性格的判断有关。在和他相处的日子里,我知道他的性格比一般人更为复杂。多棱角的性格中,他有善良和真诚的一面。两个细节佐证下这个判断,其一;他的电话本上记下的一份日子,说在新华书店遇到一个小姑娘借笔,他就将笔送给了她。其二;11月4日,他们露宿街头两晚,走头无路要找一份洗碗工的活时,李丽云要肖志军表示自己当过村长,说这样被录用的机会大些,肖志军开始不答应撒谎,后来哭着答应了。也正是这些细节,促使我很重视肖志军的话语。


我们都会成为病人

如果李丽云不是遇到肖志军这样一个同样悲剧性的人,如果居委会不赶他们走,如果救助站能够给他们一张返乡的车票,如果医疗体制更人性化,如果有医生以生命为本敢于承担风险,如果我们有以生命至上为原则、铭刻在所有人脑子里的病人权利法则,李丽云的死亡可能就会避免。但是,她确实死了。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明天的李丽云。李丽云之死的个案中,透露出普遍的命运悲剧性和病人权利的缺失,也正是如此,我们需要展开更深入的反思。


只有极少的人能够活出绽放的生命,只有少数人能够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游刃有余,而还有更多的人,对于命运始终是无能为力。而一个社会的文明开化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对于弱势者的态度,取决于是否真正地在体制上为弱势者留足了余地,而病人也正是这一切弱势群体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群。


居委会为了规避计生风险,救助站强调遵循了救助原则,而医院也表示遵守了规则,请示了领导,并找对事态没有清醒认识的肖志军签字。我们需要追问一个问题,制度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杀人”?那么,如果说制度是为了救人,可是人怎么又死了呢?一路走来,李丽云作为病人的权利是一直没有得到保障的。


制度设置的背后,有利益的考量,更多的则是价值观的抉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我们守护的底线到底在哪里?我们对此问题必须做出回答,否则下一次事故来临我们依然无依无靠。否则争论依然是漫无边际。我觉得社会应该有这样的共识,尊重绝对的生命权,尊重病人获得治疗的绝对权。 [page]


不可否认,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别。因为各种因素,甚至包括出生的偶然性,造成了人与人处境与观念的差异。但是,如此尊贵的生命,它放在哪里都是尊贵的啊。它不应该被其他任何因素所决定。雨果曾有言,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套用过来,在绝对正确的公权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权主义。人,应是最终的,且是唯一的目标。生命权是绝对的。


无论是从人的生物性还是社会性来讲,我们都容易成为病人。就价值观而言,只有全社会,特别是立法者达成一定的底线共识,我们才可能期望,为社会病人争取更多制度层面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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