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周先生网上购买电视,在收货后使用不久出现了“黑屏”故障。买卖双方却因物流公司没有“货物追踪记录”,无法确认电视的实际收货时间,进而无法准确判断电视故障时间是否在“15日包换”之列。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多次发帖、跟帖,上演了一场“口水战”。
用户:网购液晶电视15天“黑屏”
据周先生介绍,他本人在深圳工作,于11月16日在某电视销售天猫店,花费6000元购买了一台60寸3D液晶电视,通过物流寄送至其衡阳祁东父母家中。后因长时间未收到货,他于28日下午联系商家,才得知电视已送至祁东的货运站,但因发货单上的电话信息不全未送货。“后来父母告诉我,电视在第3天,即11月30日才送达。随后商家寄来电视发票,开票日期为12月9日。”
不料,电视在12月12日出现“黑屏”故障,其父母在14日向该电视销售公司售后报修。周先生认为,报修时间刚好在收货的15日之内。12月15日,售后人员上门检测,确认“黑屏”系电视性能故障,无论是根据发票的开票日期,还是根据电视的收货使用日期,都在15天的“包换”期限之内。
周先生遂向该公司深圳销售分公司天猫店申请换机,但他的换机要求遭到了拒绝。对方的依据是,电视的收货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14日用户报修,已超出15天的“包换”时间期限,只能享受免费维修。
商家:已过15日包换时间期限
“11月28日我还在追问电视怎么还没送到,怎么就成了收货时间?”周先生称,28日当天下午查到电视已到达祁东货运站,工作人员在30日才送货上门。与商家交涉无果,他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该商家拒绝按《三包法》规定退换机。
而商家深圳销售分公司天猫店负责人陈先生对此回应称,11月28日查到电视已到达祁东货运站,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当天进行送货,据此认为用户在28日已收货。“根据用户提供的电视报修时间,我们确认该用户购买的电视已经超出换机期限2天。”
收货日期未确认申请换机惹纠纷
那么电视的实际收货时间到底是哪一天?由于深圳销售分公司天猫店选择的这家物流公司没有“货物跟踪记录”,无法查到电视的收货时间。买卖双方咨询物流公司的送货人员,对方以“时间过久、送货太多”为由,表示无法提供准确的送货时间。
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该公司总部售后受理了此投诉,承诺核实情况后再进行给出解决方案。今日下午,深圳销售分公司天猫店负责人致电周先生,表示同意办理退货手续。
对此,红网记者也提醒广大“网购一族”,在网购大宗家电收货时,要记录好准确的收货时间。所购家电一旦在“7日包退、15日包换”范围内出现性能故障,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厂商售后电话进行报修,否则会影响用户“退换货”等“三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