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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景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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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12-06-21

二手房买卖,双方可直接交易或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交易。

  直接交易的注意事项:1.拟购房屋的可交易性。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两证权利主体一致的,方可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为划拨,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2.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可到房产和土地部门确认;3.是否已经进行抵押或权利被司法或行政部门限制。到房产和土地部门可以查询;4.是否为共有房屋。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购买行为无效,购买人不能取得房屋产权;除非购买人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出卖行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5.是否设定租赁。如设定,按照《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承租权对购买人继续有效,这样可能影响购买人的使用利益;6.购房款的支付。产权证书过户之前,勿全部支付,尽可能约定通过第三方监管的方式支付;7.卖方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的处理。可按《物权法》的规定办理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产权落空。

  通过中介交易,除以上事项外,还需注意:中介合同应注明拟购房屋的位置信息,以防所购房屋与自己所选的不同;中介合同应注明拟购房屋的面积、户型信息,以防看大买小,多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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