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单位打官司,加班的证据如何提供?
问:我正在与单位打劳动争议的官司,可是关于我加班的证据都由单位掌握,我手中没有证据,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 根据2010年9月1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你可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果你证明了这一点,即使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提供,法院仍然会支持你要求加班费的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