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问:今年10月份,我按照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将电动车停放在其指定的车库(没交车辆管理费用),后发现被盗,与物业公司交涉,其声称不承担赔偿,而且其对车车丢失不承认有过错行为,请问小区物业有没有赔偿的责任?
答:物业管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看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物业管理向你们收取了治安费并在合同中允诺负有负责小区治安维护责任的,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财产和人身损失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