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办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诉讼法律事务时, 可以采取计时收费方式,但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收取的律师服务 费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委托人或同委托 人商定计时收费的有关问题,包括计费的时间单位、单位时间 计费标准、计时的业务范围、计时的计算原则、途中时间和出 庭时间、谈判时间的计算方法、二人以上承办业务的计时原则、 律师工作时间的估算、律师工作时间的确认、结算时间、方法, 并在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等 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条 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委托 事项)的有效的工作时间。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属于计费 工作时间:
1.律师同委托人或当事人谈话,包括听取委托人或者当事人 对法律事务的介绍,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办理法律事务的要 求,依法对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答以及和委托 人或者当事人研究、交换对法律事务的看法等;
2.律师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及其他机构要求围 绕法律事务进行的代理工作;
3.律师审阅委托人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
4.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或调查取证,包括向犯罪嫌疑人、当事 人、被害人、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
5.律师会见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人员;
6.律师查阅法律事务材料,包括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 民法院查阅和复制法律事务有关材料, 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 查阅与法律事务有关的资料等;
7.律师研究、分析法律事务情况;
8.律师起草、制作各种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工作,包括起草、 制作起诉书、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上诉书、 申诉书、合 同书、法律意见书、律师信函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9.律师参与法律事务的调解、洽谈或者谈判工作;
10.律师代办各类手续或事项;
11.律师的出庭工作;
12.律师为所办法律事务之需进行信息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向委托人通报工作进展;
13.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乘坐车、船、飞机所耗费 的路途时间(在途时间)以及因差旅所耗费的时间(外出停留时 间),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4.律师围绕法律事务进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 办理法律事务所耗费的时间;
15.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计算计费工 作时间的工作。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计费工作时间的一般计算办法:
律师计费工作时间一般按实际工作时间确定。计费工作时间 需要按实际工作时间增加(如出庭、节假日加班、非节假日晚 21 点到次日凌晨6 点的加班等)或减少(如在途、外出停留时 间等)计算的,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双方没有约 定的,则增加部分时间可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 50%以内确定(含 50%),减少部分时间可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60%以内确定(含 60%)。
承办律师为二人以上的, 以各自的计费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但是,二名以上律师共同办理同一法律事务中同一项工作,除 法定必须由二名以上律师共同办理的以外,应按一名主办律师 计费工作时间计算,但委托人同意分别计算或特别折算的除外。
律师事务所法律辅助人员从事法律辅助的工作时间,可以按 照合理比例折算为被委托律师的计费工作时间,具体折算比例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则秘书的 工作时间可以按照被委托律师计费工作时间 10%以内折算(含 10%),律师助理的工作时间可以按照被委托律师计费工作时间 30%以内折算(含 30%)。
上述法律辅助人员是指律师事务所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的专职人员,包括秘书、律师助理等,但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律师助理共同承办案件的,按第一、二款项标准执行。
第六条 律师计费工作时间以每6 分钟为一个最小计时单位, 记为0.1 小时,不足6 分钟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第七条 采取计时收费方式的,律师服务费根据律师计时收 费标准和计费工作时间之乘积确定。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 理合同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等合同约定的时间, 向委托人出具计 时收费清单。计时收费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出具给委托人,一份 律师事务所存档。
计时收费清单应当全面、如实反映与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关 的计时收费信息,记载下列内容:
1.委托人、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及计时收费标准;
2.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及对应的计费工作时间;
3.办理法律事务累计计费工作时间;
4.律师服务费数额。
委托人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交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的,律师事 务所应当提交。
第九条 执业 3 年以下的律师,可以按照每 1 小时 800 元的 标准计时收费。
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 3 年以上、8 年以 下的律师,可以按照每 1 小时 800~4000 元的标准计时收费。
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 年以上、15 年以 下的律师,可以按照每 1 小时 2000~6000 元的标准计时收费。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 15 年以上的律师,可以按照每 1 小 时 2000~10000 元的标准计时收费。
出差超过 1 天的,每天按8 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 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