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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具体项目的资金投入或借款能否认定为股东出资?
更新时间:2022-07-08

老李新设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没有去实缴,但是公司从开业以来,租金、人员、办公等费用,前前后后大半年投入都50、60万了。但公司财务告诉老李说,公司没有实际出资,这些投入都属于股东借款而不是股东出资。老李不信,跑来问律师。其实呢实践中,有些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没有完成实缴义务,但是在经营公司时,通过投资项目、借款给公司或者直接将自己的钱用于公司租金、员工工资等,实际经营过程中投入的资金远远超过了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但是并不等同于股东已经完成了注册资本实缴的义务。因此,需要注意,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一定要通过注册资本投入的方式去投钱,以免留下出资不实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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