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修订草案明确了公司的电子章法律效力。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登记机关可以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公司对电子章的申请和使用需要制定好规则,一旦申请了电子公章,实际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风险,防范电子公章的复制黏贴随意加盖。另外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禁止公司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如果营业执照丢失,需要在统一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并尽快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