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节了,公司业务比较繁忙,由于公司员工少,我只能安排员工加班了。因资金问题,我想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费。也就是说,所有加班员工,一律不发加班费,待节后,逐一安排休息。
请问,这样会不会引起纠纷?
回应:
你好!
表面上看,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后轮休,进而不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似乎合理,但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加班费,不能以调休的方式拒不支付加班费。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不付加班费,一旦发生纠纷,被员工告上法庭,公司肯定要败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