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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算三月份的工资为2100一个月,五月份的工资为2500一个月,其中,三月15到4月15以及四月15到5月15的工资都已支付,现在是把3月5号到15号以及5月15号到5月31号的工资结算,因为我是3月5号来的,5月31号辞职,请问这种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纠纷
2024-06-17 10:40: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上是否有约定支付的方式
  •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 进行的呢
  • 工资结算应按照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工资结算的常见处理方式为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选择该方式能确保劳动者获得应得工资,避免纠纷。如遇拖欠,可依法维权。
  • 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具体操作为:先确定月工资标准,再除以21.75得到日工资,最后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注意保留出勤记录,以便核对。如遇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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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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