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叫停“备案”,工商总局砍汽车业垄断枝蔓

2014-08-21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反垄断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反垄断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就在众多业内人士还在关注谁会是下一位降价品牌时,工商总局宣布,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一纸公告,激起业界千重浪。有乐观者认为,经销商的弱势地位将得到改变。悲观者则认为...

  就在众多业内人士还在关注谁会是下一位降价品牌时,工商总局宣布,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一纸公告,激起业界千重浪。有乐观者认为,经销商的弱势地位将得到改变。悲观者则认为,没有取消授权模式,实质上没有变化

  继国家发改委对众多汽车厂商展开猛烈反垄断调查攻势后,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布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公告》发布后,顿时在业内引发广泛热议,《公告》是否会改变现在实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改变厂商绝对掌控经销商的局面,还不得而知。不过,在汽车业反垄断之火正旺时宣布此项政策,让人很难不做联想。况且,《办法》一直都被认为是汽车业纵向垄断的根源。

  备案制被叫停

  《公告》称,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从“××品牌汽车销售”到“汽车销售”这一看似简单的字面游戏在业内引发了一场小地震。分析人士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转变有效地松动了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汽车零售体制,汽车流通市场根深蒂固的“4S店”模式或许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公告》发布后,某集团董事长庞XX随即拍手叫好:“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是一个好消息,以后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工商总局对经销商的管理也会放松很多。在四五线城市,一家4S店可以同时卖多个品牌,不再受‘授权’和品牌管理办法的约束。因为这个变化,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很多‘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类似的形式,也就是说以后就没有单一4S店的模式了,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了。”

  在第一时间叫好的还有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XX。8月1日,李XX在微信朋友圈中称:“《公告》的颁布,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这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有利有弊,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不过,李XX所称的“变相取消《办法》”仍属于理想情况。毕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公告》还无法取代现行商务部的《办法》的效用,而《办法》的修订或废止目前尚没有明确说法。

  《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由商务部颁布施行,其使汽车供应商获得了完全的主导地位,却使经销商处于更弱势的地位。其明确规定,获得汽车厂商授权后,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届时,是否要建动辄几千万元的4S专卖店,以及车价是多少、商务政策等全部都由厂家统一说了算,经销商稍有违反厂家意愿就很可能被取消授权。《办法》对于中国汽车市场发展的消极作用已经被广为诟病多年。

反垄断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872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反垄断法律师团,我在反垄断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