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律师刑事行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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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拆迁复议程序怎么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拆迁事宜的六十天内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若是口头申请的,则可不提供申请书,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复议程序是什么
行政复议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主管单位提起
哈尔滨拆迁复议程序如何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拆迁事宜的六十天内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若是口头申请的,则可不提供申请书,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行政复议,关于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医保政策方面
按照改制政策确定
如何撰写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以下资料: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交通事故复议流程是什么1、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5、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行政复议法第6条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复议的情形。具体包括: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证书变更等决定、不服自然资源权属决定及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等。可依法申请复议维权。
我不知道怎样写行政复议。受访者写的是什么组织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主要指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内容。重点是程序审和实体审两个方面。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问题,一般按法定六十日处理。如情况复杂,可申请延长期限。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复杂性、紧急程度等,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合理决定。
闯红灯去哪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书面的复议申请书(或者当事人也可以口头提出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三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