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委托人刘某与两名执法人员因家中农田烧荒发生争执,过程中挥拳击中一名执法人员韩某左下颌,致其左下颌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韩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刘某家属多方寻求亲友帮助劝解,其年迈母亲多次登门苦求韩某谅解无果。检察院拟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刘某无法接受判处实刑的结果,其妻子得知后再次苦苦恳求谅解又遭冷遇。后其家属寻求东禹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代理应诉。
高律师通过阅卷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罪名为妨害公务罪,检方审查报告认为应当适用《刑法》第234条,即故意伤害罪(致轻伤)定罪量刑,但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却仍是妨害公务罪。高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提示出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关于罪名认定的差异,怀疑承办检察官受到干扰,并向法院申请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回避。法院当场宣布休庭。就在此时,韩某主动谅解了我方当事人,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起诉。
法院考虑到刘某取得韩某谅解,判处刘某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某撤回起诉。
另外应当指出,现阶段焚烧是解决秸秆问题的无奈之举。当前,黑龙江省已经针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招商,也有农民朋友投资将秸秆压块制成饲料。吃水莫忘挖井人,我们期待未来秸秆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根本上解决农民朋友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