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从业34年 主任律师
19
好评人数
158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乙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更新时间:2023-04-13

案情简介:DXAL农商行的董事长甲给乙打电话,让他用HH银行8000万股股权质押,为ZH公司贷款8000万元。但是DXAL的下级银行HF村镇银行不具备发放2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的资格,最高单笔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于是,上级银行行长丙出注意说“将8000万元贷款拆分成5000万元和3000万元二笔发放”。所以HF村镇银行在上级银行DXAL农商行的帮助下才具备了发放贷款的资格。但是,此时HF村镇银行并没有8000万元现金,乙为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便向TH信用联社以四厘多的利率,用同业存款的名义向其争取到了8000万元的存款。在取得DXAL农商行下发的两笔授信业务审批通知后,HF村镇银行才完成案涉贷款的发放。后因ZH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致使DXAL农商行和HF村镇银行遭受重大损失,后检察院以HF村镇银行董事长乙违法发放贷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我方律师在法庭辩论中据理力争,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提出了一下两点诉讼请求:一是被告不够成犯罪,即便构成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二是被告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主犯。列出了如下理由:(一)案涉贷款业务从客户接洽方面来看是上级领导的介绍;从贷款性质上看是上级银行交给下级银行的任务;从资金来源上看是其他银行的同业存款;从审批流程上看,经过银行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集体审核并通过贷审会等法定程序来决定,且经过上级银行的帮助和批准才发放;从利益归属来看是银行获得全部收益,相关审批人员没有从中获得个人利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单位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办理信贷业务的审批流程为:“信贷客户经理调查后移交审查岗审查,审查岗审查同意后报信用社主任审批,超信用社主任权限的报贷审组审批,风险监管员操作重点环节发放贷款”。由此可知,该笔贷款最后的发放并不是由乙一个人所能决定的,银行每笔贷款的方法都需要上述人员的一致认可。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决处罚。”所以乙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主犯。

案件结果:向省高院申诉。

案号:(2022)黑12刑终169号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您可以咨询黑龙江义胜律所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1583 人 | 黑龙江-哈尔滨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