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些小区由于管理混乱,许多住户纷纷强占小区内的空地,或建筑车棚,或盖储物间,地面空间被瓜分后又空中,楼顶……。抢到地盘的,怕别人背后指责不讲公德,没抢到地盘的,忿忿不平,抢到的和没抢到的又都在品尝小区内拥挤混乱的苦果。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的局面呢?关键是小区无人管理,私搭乱建行为无人制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如果成立有业主委员会,或者聘有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均可出面制止乱建筑行为。小区如果是单位自管,没有建成业主委员会或者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单位当然也有责任制止小区的违法建筑活动。如果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都没人管理,那么业主个人也有权制止小区内的乱建行为。因为业主的权利不仅限于其特定的房屋内,对公共设施同样也享有使用和管理权。制止行为可以是告知违法建筑人停止建筑行为,恢复原状,也可以是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要求依法查处,还可以是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