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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区别

2018-08-2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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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公民都享有应有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人身自由权,他人不能剥夺或是限制人身自由,否则就会构成各种犯罪行为,受到处罚。那么一般来说,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区别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区别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强迫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相关概述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强迫劳动的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实施的。暴力指的是广义的暴力,并不要求直接对人实施,也可以是对物暴力,并不要求达到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程度。暴力程度很高时,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和本罪的想象竞合犯。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是指将劳动者限制在一定的场所,设专人把守,不准劳动者外出,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劳动的情形。

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区别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二、强迫劳动罪非法拘禁的有什么区别

  强迫劳动行为和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之间有一定区别,本罪是以限制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劳动权利;非法拘禁罪可能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可能是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况,其侵害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人以拘禁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拘禁的时间较短,手段强度一般的,原则上应以本罪论处。但是,非法拘禁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例如,私营企业主雇用打手监视民工的劳动并为民工戴上脚链以防止其逃跑的,构成本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强迫劳动罪和非法拘禁罪犯罪的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的目的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罪的目的则为强迫他人劳动来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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