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在厂里出了个工伤,但是没有鉴定,合同8月就到期了,要是厂里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有不明白的,可再电话或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