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在厂里出了个工伤,但是没有鉴定,把嘴唇割破缝了6针,合同8月就到期了,还有职业禁忌症,前几天轿车把我脚面压了软组织损伤,要是厂里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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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有不明白的,可再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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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帮你主张赔偿,但是要快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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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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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仅当事人和本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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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伤逾期单位不认定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以后对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需要帮助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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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