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买的房子是商住楼,是综合用地。下面两层是商铺,上面是住宅,那个住宅产权是多少年呢?开发商让签合同,合同同上协商办理产权70年。在2019年底12月之前办完,合同上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综合用地上面的住房是70年产权吗?

2020-01-04 16: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产权,一个是土地产权
    商铺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国家把4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开发山,开发商建好商铺,又卖给了您,那么您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就等于40年减去开发施工时间,地上的商铺您享有全产权,商铺的寿命取决于房屋质量。有年限的是土地年限,土地上的建筑物永远是买受人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会有有关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产权人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 关于房屋产权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
    1.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2.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3.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4.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5.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
    6.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
    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
    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
    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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