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一处公产房以10.5万元出售,房主答应协助办理公产房承租权,提供必要的材料。买房人说老公是本地户口,随后办理承租权转让。手续迟迟未进行办理,直至2017年出台公改私政策,市内原企业职工可用工龄进行购买,把原有公产房变成私产,办理房产证。买房人要求房主以自己的身份及工龄进行购买,并口头许诺予以补偿。办理过程中,得知买房人是外地户口,所以办不了转让。买房人反悔,认为公改私是房主应该做的,不应该有什么补偿,并且要求房主配合房屋买卖(房产证是房主的)。现在双方僵持,但问题要得以解决。请问该怎么办?九年转让不了承租权,属不属于违约?如果起诉,有什么有利和不利的情况?谢谢

2019-10-26 18:13: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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