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跟房产证的区别不大,是包含关系。
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这两者就是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本质区别不大,房产证包含产权证,而产权证的实质作用更大些,以后交易等都起到最关键的作用,没有国土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没有产权证就不行,我们常说的产权证为房屋产权证,而房产证则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国土证。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