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楼盘07年1月购买一套新房屋(期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大产证08年7月31前办理出来、如果办理不出来、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大产证於09年3月办理出来、构成根本违约)共412户、其中240户经过维权、区政府搭平台、合理开发商同意万分之1.55(每天)、其中160户未维权、开发商想赖掉,怎么办,如果起诉成功把握多少?请出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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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
1、合同约定非常明确“大产证逾期,可以主张违约金”;而开发商也已逾期办理,应承担责任。
2、约定违约金的事宜,如果过高,开发商可以申请法院予以调整;这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3、法院肯定会给予支持违约金的请求,只是高低问题。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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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取与前240户业主相同的方式维权,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开发商违约,总归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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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起诉,起诉应当是能够取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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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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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起诉应当是能够取得胜诉的。
注:本案应当并不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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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