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目前有套房子要出售,当时产证上写的是我老丈人和丈母娘两个人的名字.在前不久,我老丈人不幸身故,身前也没有立下遗嘱.目前,我丈母娘只有我老婆一个女儿(大女儿在两年前也已去世了,有一个儿子).我的问题是:我丈母娘单方面要出售房屋的话行不行?是否要征得我老婆的同意?我老婆是否对该房产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大女儿的儿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如果我丈母娘百年之后,也没有立下遗嘱,该房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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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看你岳母单方面出售房屋是无效的,必须要征得房屋的共有权人同意。在你岳父去世后,他对房子享有的份额发生了继承,由你岳母、你老婆、你老婆的外甥(代为继承你老婆姐姐的份额)进行继承,按份享有房产的一半。也就是你岳母将享有房产的三分之二、你老婆、你老婆外甥分别享有六分之一。如果你岳母百年之后没有遗嘱,那么你老婆和你老婆外甥则各继承房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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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2、是。3、是。4、若老丈人上无高堂健在,六分之一。5、有。6、若丈母娘上无高堂健在,大女儿的儿子的你老婆一人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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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的儿子有继承权,你岳母、她儿子和你妻子都有继承权,遗产是房屋的一半,上述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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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丈母娘不可以单方面出售房屋。2、需征得全部继承人的同意。3、你老婆享有继承权,继承权为你丈人份额的三分之一。4、大女儿的儿子有继承权,继承权为你丈人份额的三分之一。5、你丈母娘百年之后,也没有立下遗嘱,你丈母娘的份额由你老婆和大女儿的儿子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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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