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大连打工,是做木匠的。前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手被电锯锯到四个手指了,现在住院中。当事人有3方,甲方:公司、乙方:包工头、丙方:我弟弟。
工程是甲方包给乙方做的,他们有合同关系,丙方是给乙方干活的人。
这样的情况能得到赔偿吗?该找谁赔呢?要赔些什么呢?能说详细点更好。
这个赔偿有时间有效期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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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弟弟是在企业可以按工伤处理,如果不是企业可以按雇佣处理,能得到赔偿,由甲方和乙方或工伤保险。要在一年内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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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建议走法院人身侵权程序,不要走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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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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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连带赔偿;
2、诉讼时效为一年;
3、赔偿事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伤残赔偿这三项需要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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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赔,甲乙都有义务,要赔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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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