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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都是原北海宏源足球职业学院的教师,1月23日放假回家过年。没想到2月2日一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学校卖掉了,网上公布了续聘的和解聘的人员名单,里面都没有我的名字。解聘的补偿3个月工资。于是我打电话回学校咨询,院长办公室主任说按照领导的意思把我按照自动辞职处理了。我晕,虽然我老公交了辞职信但是我没有交辞职信啊。我于是找学院院长理论,说了一队好话,说我勤奋工作,没有犯错,请他为我主持公道。没想到他吓唬我说:“那下学期我们开会讨论看是否开除你并申请吊销你的高教资格。”院长说我没有按时上交下学期的开课计划(我是晚交了,但不是没交),没按时完成任务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补偿的。 我打电话求助一些同事,他们说现在一月份工资发了,就等补偿了。我查询我的工资册发现我的1月份工资没有发。我再问院长办公室,主任说领导说不发我和我老公1月份工资。我老公是1月23日交的辞职信,是说准备于2月24日辞职的。现在我们连1月份工资都没有了。我们7月份签的劳动合同交上去盖章后一直没有发下来。不过我手上有学校这学期末为所有职工都开具的工作证明、年度工作考核。 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有多大把握能赢。还有就是我老公如果打官司能得回1月份工资吗?北海宏源足球职业学院是北海新宏源物业发展公司投资兴办的一所民办高校,而北海新宏源物业发展公司是宏源证券公司的子公司。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应该控诉哪个单位呢? 谢谢!新年快乐! 补充: 很多亲戚朋友也是建议我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我本希望找新、旧单位协商看能不能获得补偿。但是旧单位坚持认为我没有按时上交开课计划,没有按时完成学院分配的工作,事实上已经违约,解除劳动关系是不用给赔偿的。我和新的接手单位协商,负责人说这个事情与他们无关,给予员工赔偿的是我们原来的单位。有一个麻烦就是我们07年7月份签的劳动合同给单位收上去盖章后就一直没有发下来,现在我们手上没有这一学年度的劳动合同,没有办法证明我的合同没到期。不过我们有学校给每一位员工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年度工作考核表,这些证明的日期都是08年1月份的,能证明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学院不发劳动合同给我们是不是违法的。我还应该收集哪些资料? [[i] 本帖最后由 mage986 于 2008-2-21 07:30 PM 编辑 [/i]]

劳动纠纷
2008-02-21 23:26: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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