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大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们是苏州本地的碧螺春茶农,在碧螺春采摘季节临时雇佣了4个外地人帮忙采茶叶,事情发生在一个下雨天,雨下的很大,所以本人未叫4个雇员出去采茶叶,放假一天,但是其中一个不顾我们劝说,执意出去采,最后由于路滑,摔了一跤,导致小腿骨头断裂,当时本人马上将伤者送至医院,经检查需要住院动手术,伤者执意要求回宿迁老家动手术,本人叫了一辆出租车,并给予3000元的路费,请问陈律师,这个从法律角度上讲我需要承担其余的或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负担所有的医疗费吗?期待律师的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