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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经常调整休息,暑期最忙,几个月都是每周休息一天,但公司不忙的时候每周休息3天,公司称休息日总数(按每周2天休息外加节假日的总数)不少与国家标准.还有每周安排1人早8点半到晚8点半值班,但第二天可以12点上班,补足小时数.这样的班在暑期上起来非常辛苦,劳动强度很大. 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呢?多谢了~

劳动纠纷
2008-08-01 18:36: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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