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很高兴在网上找到论坛,让我有可以咨询的地方,先谢谢你们。以为是我家遇到的一个案子 产权权属问题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家现住(95年至07年)的房子是房改房,在98年公司根据父亲的工龄、职称、奖励分得,以为9万的价格购得(收据在-但并没有指明是现住房)。由于当时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间,无法办理产权证,公司在99年把我们一家的户口迁至此住所,并等待办理产权(注:房改房的产权个人无法办理)。 从99年~05年我们并未得到任何书面或正式通知是否产权已经可以办理,直至06年底,原公司可以办理产权而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产权办理给该公司的一员工,今年年初,该员工拿产权证要求我家搬离,遭我们拒绝。去年12月,收到我地法院传票,该员工告我家侵占他的房子,要求我们搬离并支付从他拿产权证起至今的房租。我们现在正在搜集证据,如下: 1. 98年房改房的收据 2. 从95年至今我们居住于此的证据:物业费,水电费,居委会证明,邻居证明等-以证明我家从98年起就居住至此,而事实拥有此房 3. 我父亲在原单位的工作证,职称等工作证明 4. 家庭户口(地址为此房-注:户口个人无法办理,是公司协助办理的) 今天收到法院判决败诉-因我们提供的收据指向不明,要求我们迁房并赔付租金 我有几个疑问 1.判决书只提出我们收据指向不明,但只字未提我们提供的 2,3,4 项证据而形成的证据链证明虽然房改房收据没体现房号,但我家从98年起实质居住此房的事实被法院忽视不提 2.造成如此情况的是公司(一直缺席审判)造成,并且从入住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要求我们迁房,而我和另一员工都属于受害者,法院的判决变成我们是我们非法占有抢住,实在是不可理解? 非常气愤,法院的判决片面采取我们的证据,忽视我方有利的证据链,我们要积极上诉。 真心的问下各位律师朋友,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我方胜诉和败诉的可能性在什么地方?先向你们鞠躬。

房产纠纷
2008-07-22 15:24: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明白2位律师的意见了。
    按照这个我们为被告的案子打,基本赢不了。
    我们应另行起诉公司,因为公司的行为实质上造成1房2卖。
  • 麻烦各位律师朋友了。
  • 1.98年已交房款
    2.未办理产权的责任不在我方
    在2006年土地性质更改变为可办理产权后公司并未办理给我们。在办理给他人时公司也没有任何通知,因为造成另外的员工无法入住的责任怎么会在我方?
    公司缺席审判不能说公司无责!
    简单的说我和另一个员工都是受害者,两个受害者在打官司,不是么?
  •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虽你们在那里住了十多年,但并未因此取得房子产权。现在单位把房子产权给了另外的员工,当然有权要你们搬出去。
  • 房屋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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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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