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保卫部门工作,上班时间为每天19;00--07:00月休息6天.因为工作时间太长又没有额外的加班费..我想跟企业解除合同(合同没到期限).是我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我单方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跟单位说,是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不是直接就不去上班?希望各位大律师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另外我申请仲裁胜的机会大吗?<我不能提供超时工作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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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情形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将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仲裁胜诉的机会也不大,如果你扔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你提前向单位书面提出并保留证据,以免造成你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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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现在还在实行那样的工作时间,我还有同事是那样上班现在.难道这不能算证据吗?另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具体怎么操作??直接不上班还是辞职.(辞职叫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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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除非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否则你主动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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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