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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12月买一商品房,交首付款96000元。合同约定2006年5月1日交房,否则,按日赔偿违约金(每日为首付款的3/10000)。可是,开发商直到2006年12月才交了房子,我已经领了钥匙开始装修了。 现在,开发商对违约赔偿的事不予理睬,还说我告也告不赢,因为法院会因为他们“五证”不全,购房合同无效而不立案。

民事相关
2007-01-28 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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