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介绍的情况,在过去的国有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有两种情况:一、首先,你需要弄清楚你到底与哪个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似乎是与知青厂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这样,那么辉轧厂的回答就没有错,你们所整劳务费的一部分被知青厂得了。关于你们得劳动待遇问题,你们需要向知青厂主张权利。二、如果知青厂(包括改制后的知青厂)已经不存在了,而辉轧厂仍然继续用工,那么此后,你们就与辉轧厂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你们就应当向该厂主张权利。但是在仲裁申请前,你们必须做好证据准备。
关于你打官司与不打官司的人是否都收益的问题,中国法律讲的是不告不理,不参加诉讼的不可能收益,它不象信访,可以大家收益。
因为你介绍的情况还不够具体,所以只能回答这些,有不清楚的,请详细介绍情况,或者直接打电话咨询。
李立新律师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