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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厂工人,我是1988年以**厂职工家属的名义 进入**厂线材车间工作,办理的是知青大集体的关系,因为线材车间是大厂子的主力车间,知青厂是小厂子,所以线材车间不属于知青厂的。因此至今为止实行的还是混岗制,也就是(知青大集体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工,同岗。知青大集体职工,使终都和合同制职工,干着同样的工作,却享受着不平等的待遇,知青大集体职工(无医疗保险,无住房公基金,无失业保险,最低 最低的 养老保险 不按额缴纳)。2005年10月我厂参加国企改制,改为股份制 ,却不准许知青大集体职工参加改制,说知青大集体职工是劳务工,知青厂出的劳务,可企业从没与我们知青签过劳务合同与其他合同,请问律师:我已在大厂子(线材车间)工作了18年,还是劳务工吗?应该享受同工,不同酬的待遇吗?我也找了当地劳动局及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却说我厂是通钢的下属单位,应由通化市劳动局受理,辉南县劳动局无法受理,可辉南县距离通化市太远了,来回需8个小时,我该怎么办。现在合同制职工已改为股份制职工,企业已改为股份公司,如果我现在还要与企业打管事,劳动关系改为合同制职工,享受大厂子的工龄买断方法 买断 并参加大厂子的国企改制,我能赢吗?赢的可能性有多少?我厂共有226名混岗制知青,如果只有10个人肯与厂方打管事,假如赢了的话,那么其他216人受益吗?

其它综合
2006-09-06 21:47: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