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将在一市场内租的店面转给自然人甲,转让费共2万元,甲只付1万,另写1万欠条定于今年6月底还清,但到现在未还且甲有不还之意。当初我与市场办公室签合同时,合同上说不准私自转让,但我的店面也是从别人那里转来的(经过市场办公室同意),我转给甲也经过市场办公室,但我准备起诉甲找证据时市场办公室不承认是转让,只说是我不续租店面而直接租给甲的,并暗地里告诉我只要我愿意给钱给市场办公室他们愿意帮我作证,我现在只有与甲签的转让合同及欠条,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钱吗?谢谢

经济相关
2006-08-05 09:39:2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该怎么办?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经济相关问题
我该怎么办?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