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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3月份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栋房子原先设计的是六层,不算最底下的为架空层,架空层是按车库的标准设计,其高度约为2.2m。后来由于开发商在利益的驱驶下,将该区的几栋房子周围及房子内的土均铲除了将近60公分,使架空高度达到了普通商品房内空的高度2.8m,然后将其改造成商品房的格式。我所买的房子就是这样的房子。这栋房子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由于地势低,只要一下雨院子里就积水,雨稍微下大一点房子里就上水。前不久,由于雨下得大且急,我们夫妻俩又在上班,房子里的水就达到了将近40公分,家具、电冰箱等全部被水浸泡,苦不堪言。我现在想问各位,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对房子的室内外高度差作了规定?我这种情况能否找开发商解决?如何解决?谢谢各位![em00]

房产纠纷
2004-07-31 07:57: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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