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在3月31日到期,公司在5月15日口头通知我不续签,现在在协商经济补偿金,5月的赔偿金公司想按照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但是我们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预发绩效+年终绩效),5月我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5月赔偿金按当月工资计算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5-21 15:58: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你是咨询劳动仲裁的案子
  • 你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理,赔偿金应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仅按基本工资计算,将低于实际应得补偿。
  • 赔偿金应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公司坚持按基本工资计算,可尝试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不合理。赔偿金计算应包含:1. 基本工资;2. 绩效工资,含预发和年终绩效。如公司仅按基本工资计算,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