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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了,从余杭区搬到富阳区,大概47公里,老板让去那边上班,我们也不愿意去,这种可以赔偿在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4-05-10 16:01:5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工作地换了,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金
  • 搬迁的话,属于用人单位,改变劳动合同
  • 你好什么时间发生的 什么岗位
  • 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
  • 你好,路程过远可以拒绝的
  •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
  • 您好,如果公司搬迁导致您上班极为不便,且公司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您有权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若不及时处理,您可能面临长时间的通勤困扰,甚至影响工作和生活质量。
  • 针对公司搬迁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提供交通补贴或安排班车、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具体选择应根据个人情况和公司提供的方案来权衡利弊。
  • 公司搬迁问题的处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1. 若公司提供交通补贴或班车等便利措施,可以考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 若公司无相关措施且搬迁对您造成较大不便,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3.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争议。在处理过程中,请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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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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