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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公司上班,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用工协议,我算是个领班,接上级安排,让工人干活,干的时候,突发疾病去世,谁该承担这个责任?

劳动纠纷
2024-05-07 09:06: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这些权益。同时,您也需要收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 根据你的描述,谁给工人发工资,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按实际情况,没有签订合同,因疾病死亡的,只要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因疾病死亡是属于工伤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进行处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死亡的,劳动者的亲属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求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与用人单位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作中死亡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也服从安排,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并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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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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