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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九月1日在德胜东村看了一套二手房,当晚签订协议书(卖房是房东儿子,他写了有效承诺书),协议规定9月6日签订正式合同,并于第二天交了协议金。可是卖方一直拖到今天才跟我签(说房东不在杭州),我现在觉得拖的太久,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可中介华邦地产说协议金不能退,说虽然超过9月6日,可是大家达成了口头承诺(期间打电话告诉过我们说要推迟签合同) 请问:1,当初房东儿子写的承诺书是否有效?购房协议书是否有效? 2,中介所说的推迟签合同日期的口头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交的意向金能否退回? 谢谢!

房产纠纷
2007-09-12 11:0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gameboyljg 友你好!
    针对你上述事实及问题,我的看法如下:
    1、房主儿子的承诺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有效;购房协议书是你和房主儿子自愿平等协商,皆真实意思,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有效。但他是否有权处置该房及有没有房主同意是一问题。
    2、电话口头承诺即对推迟签定合同这一事实双方达成合意,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有效形式。
    3、基于口头已对推迟签定正式合同达成合意,难以认定对方违约,如果你不准备买房,对方可以不退意向金。
  • oh!
    好的!
    谢谢解答!
  • 交付定金方违约,应当失去定金.
  • 如果写的是定金,不能退.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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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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