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时限是90日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1.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存在违章建筑的。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改变原立项的。
3.未取得规划审批或私自改变原规划的。
4.没有销售许可证或大产权证的房屋。
5.未经抵押或查封的房屋。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8.其他增值税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未满3年的动迁房等。
9.对于开发商的原因,如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等,导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10.对于购房者的原因,如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等,导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