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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到6月2日到期,但是员工四月中中旬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通知第二天可以不用上班了,属于无故辞退员工吗

劳动纠纷
2024-04-20 21:19: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准备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
  •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但如果员工做出了违法的事情都可以辞退,而且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无故辞退那么就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
    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下,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该给员工去办理失业金的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就不能随便的进行解除,包括合同到期之后,都不能随便的进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算违法。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构成违法辞退的情形,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员工已经工作满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员工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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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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