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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跟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现在公司以不标准理由要倒扣我前3个月的工资,并且如果要单方中断与我的合作,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4-18 15:51:5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 您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协议还是其他协议?协议关于付款内容以及倒扣是否有相关规定?
  •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调解
  • 你好,这边按合同约定的进行的呢
  • 你好,协议的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 你好,可以赔偿的这个情况的
  • 你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x
  • 你好有保留相关证据吗


  •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克扣工资的赔偿金是按单位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计算的,但一般只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单位仍逾期不付的情况下才要支付该赔偿金。若劳动者因此与单位解约的,则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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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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