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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网上买了个30元的东西,已经10天了,快递显示始终在运输途中且一直来移动,给卖家沟通几次,只说在催促快递,我要求厂重新发货或恳款,商家不理!该咋办?

损害赔偿
2024-03-27 13:30: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或投诉物流公司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的。
  • 法律分析:
    1.客服需要及时通知快递公司拦截快件并退回,
    2.如已有物流更新,到达目的地时买家需要配合拒收,拒收后快件会返回始发地,
    3.客服需要及时跟进物流进度,如已确认退回,应及时给买家退款以免买家发起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法律分析:
    1、联系卖家,了解情况是否已经发货,假如没发货,直接修改收件地址。
    2、如果卖家已发货,可以安排卖家联系快递公司修改收件地址。3,这个还需要你和快递方、卖家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
    第五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在网上买的东西,那么只需要联系卖家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
    2、如果是自己寄东西的包裹遗失了,那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回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
    3、现在快递公司一般都是赔偿运费的三倍,但是如果进行了估价保护的物品,是可以按估价赔偿的。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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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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