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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克扣了近百分之34的工资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4-03-26 15:28:1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自离时克扣近34%的工资可能不合理。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克扣工资。
    根据中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克扣近34%的工资可能超出了法定范围。
  • 你好,公司无故克扣应得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回
  • 你好,可以先双方协商沟通解决,沟通不来可以诉讼调解
  • 你好,可以先双方协商沟通,不行可以诉讼调解
  • 上午好,是在哪里解决的,是可以帮助处理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该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足额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责令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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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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