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私自降薪,能否以此解除合同,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4-03-12 13:51:1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薪资,并且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就私自降薪,那么这可能构成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原有的薪资水平,或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关于能否因此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这主要取决于所在地的劳动法规定以及具体的合同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有权因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然而,这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提前通知公司、提供证据证明降薪的事实等。
  •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具体不明确的可以再追问。
  • 你好,可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
  • 你好,感谢信任,稍后电话沟通
  • 您好,请问想让律师怎么帮您
  •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要与劳动者解约,并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约并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则不能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先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看调整薪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是通过薪资结构调整达到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属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
    首先,要对调整薪资结构 进行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首先,要对调整薪资结构 进行实质判断,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要对调整薪资结构 进行实质判断,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次,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薪资结构,如果协商不成,再收集相应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问题,可以向劳动局提前申诉。
    最后,合法维权,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2)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