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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工作了十多天,这个月也工作了十多天,现在想离职,公司不给结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3-11 17:22: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职给员工结算工资是最基本要求T。
  •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辞工了,工资是需要一次性付清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延期支付。但如果单位既不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也不表明具体下发工资时间的,离职员工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上班十多天辞职是有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不发工资肯定是违法的,明明知道你上了班,却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给你去发工资,这绝对是没法的,我们每天上班都会打卡,这就是一个记录,还有上班,有同事的一些证明,这也是证据,考勤签字只是每个月月底进行一个核对,确认一下是否有有问题才签字的,并不是说用考勤签字来证明你的出勤吧,所以你可以投诉到劳动局,应该会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或者直接找到你们的最高领导,一般领导是比较忌讳,出现这种问题会影响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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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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