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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到基层卫生院上班,到20年工资升到了2800,期间社保都没有给我们买的,到20年初开始就被签给了第三方公司,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合同就签成了2000的工资,实发工资也是成了2千,还有合同上的四百元每月补助也没有发我们,还一直拖欠工资,一拖就是几个月,请问想起诉赔偿能得到多少

劳动纠纷
2024-03-08 15:53: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只要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就应该给你缴纳社保,没有缴纳的应该予以补缴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可以申请的赔偿:
    1、补缴社保。
    2、补发工资。
    3、2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可以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提成。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要求补偿两个半月的工资。少缴纳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公司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的赔偿:
    1、补缴社保。
    2、补发工资。
    3、2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可以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提成。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要求补偿两个半月的工资。少缴纳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公司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赔偿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工资赔偿有三种依据:
    1、双方约定的依据,即你签定合同的数额执行;
    2、工资一般通过银行发放,请到银行打印出过去十二月公司给你发放工资的进账记录盖上银行章,作为提交劳动部门作为的赔偿依据(即实发依据),如果涉及每月因绩效或提成工资造成每月工资总额不一样,采取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度工资作为发放工资依据;
    3、双方举证不清,劳动部门一般采取按照当地年度政府公布的居民收入额度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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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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