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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入职一年零5个月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3-12-05 16:27:45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入职一年五个月被辞退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待遇的赔偿,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 你好,被辞退原因是什么?如果是违法辞退,要按2n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的
  • 您好,需要看具体情况,是不是违法解除以及您的收入情况
  • 入职一年零5个月被辞退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你收入来定的
  • 你好,签过劳动合同吗,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劳动仲裁
  • 你好,入职一年零5个月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 你好请明确您的问题方便律师为您解答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您好 这个需要通过仲裁详细了解
  • 违法辞退的话是赔偿3个月工资
  • 你好,可以赔偿一个半月工资
  • 你好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
  • 法律分析: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赔偿金按近期12月的实际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的月工资基准。在我国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按照这类劳动者的前12个月工资进行计算。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被辞退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补偿这类劳动人员的劳动损失,根据这类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辞退员工离职补偿金的平均工资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和奖金。
    解释原因: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法律分析:工作5年的员工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是5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这个给你专业的法律建议
  • 您好 问题的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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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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